第(2/3)页 “多谢提醒。”他向枪兵微微颔首示意,笑道,“我会做好充足的准备再去尝试的。” ———— 夜幕降临,各家的烛火开始一盏一盏地熄灭。在这个没有电子产品的时代,人们在晚上的娱乐活动趋近于零,基本都是吃过晚饭就直接上床了。只有当祭典之类的庆祝节日到来时,街边才会高高挂起油灯,让人们在夜晚也能享受一下欢愉的气氛。 集市的纸灯笼倒是一直亮着……不过这儿毕竟是边境城镇,集市也办不了多大规模,能绵延半条街就差不多了。 在提交完任务之后,哥布林杀手又确认了一遍委托墙上没有关于猎杀哥布林的任务榜单,便转身离开了公会。这一块的路他已经走过无数次,所以即使是在一片黑暗之中,他依旧能很熟练地带着大雄左拐右拐,最终一路走到了之前所说的“亲戚家的牧场”。 不得不说,在那个时代,农场主们所占有的土地还是挺奢侈的……大雄家的房子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不用还房贷,但也没有多大,后院更是寒酸的一塌糊涂,和人家这片广阔的牧场相比起来简直就是沧海一粟。 …… “……是要暂时借住在我家吗?”农场主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叔,和想象中的不同,他长得非常瘦削,留着两撇八字胡,给人的印象就是那种没什么大志向但也不至于作恶的小市民。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大雄的模样,本就细长的眼睛眯起来,看得出来他对这位突如其来的住客并没有什么好感。 “先说好,这里可不是什么怪人收容所……而且这小子虽然怪了一点,但好歹也和我家稍微有点关系,我才肯让他住在房子里的。至于你嘛……房子肯定是不能让你住了,如果愿意的话,农场里头还有一栋粮仓是空着的,怎么着也算能挡风。我让人把生活用品什么的移过来,你就住在那儿吧。” “叔叔~~!” 一个身材丰腴、体态轻盈的姑娘像撒娇一样地喊出了声,似乎在和农场主抗议,“既然是他的朋友,那就让黑袍子法师和我们一起住嘛,他不是已经交了金块作为报酬了吗?” “那又怎么样?他说是朋友就是朋友吗?哪有让来路不明的人直接住在家里面的?”他有些嫌恶地看了一眼哥布林杀手,但却是对着大雄警告道,“我可把话说在前头,你住在这儿可以,吃我们的用我们的都可以,只要你付钱……但是,绝对不要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明白吗?如你所见,我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小侄女,这孩子暂时就和我住在一起了,我是把她当自己的孩子一样养大的……绝,对,不准你打她的主意,听懂了没有?!” 也不怪农场主用词这么不客气,实在是大雄和哥杀两个人的形象不怎么好……就算大雄拿出了在这个时代足以让人叹为观止的金条,人家还是会以为这是他从哪里偷来的。 理解万岁,理解万岁…… “请您放心。”大雄微笑着保证道,“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来证明……但我绝对不是您想象中的那类人。” “最好是这样。”农场主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转过身去,直接进了屋子。虽然态度有些恶劣,但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认可了大雄在这间农场中住下。 气氛终于有所缓和。 “那你带他去吧,之后我会把饭菜送过去的。”哥布林杀手似乎早已经习惯了农场主对自己的态度,也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和这个红色头发的女孩嘱咐了一句,便自管自地走进了屋子里,做自己的事儿去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