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签订合同-《仙界网络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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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青青要求一次签约五年,而张小东只打算签一年。最后两人定在了两年。
两人分歧的重点在于版权!孟青青要求东哥直播间的所有音乐视频版权,甚至直播间之外的两年内的所有音乐版权都属于嘟嘟!因为这些歌曲大部分都是翻唱,嘟嘟需要为这些翻唱的原版版权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包括整个流程都是嘟嘟来做。
另外,嘟嘟一些线下的商业活动,包括和第三方合作的演出张小东需要无条件配合!
在直播间内的直播视频和音乐可以归属嘟嘟,但是直播间外面的音乐也归属嘟嘟?张小东自然不会答应!另外张小东要求在有商业活动的时候,必须提前告诉自己!违背意愿的事情,张小东有权利拒绝!
除此之外,两人还谈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事情。显然孟青青来之前已经做足了功课,张小东的一些想法和反应她都预先考虑过了。甚至孟青青有种感觉,就是眼前这个年轻人可能从来就没想过离开嘟嘟!!
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40万的年薪,嘟嘟一线顶级主播待遇,百分之九十分成,公司全方位包装。合同期为两年,另外在线视频版权归属嘟嘟,线下所有的归于张小东。另外,嘟嘟可以为这些翻唱版权纠纷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最后就是张小东出席商业活动和公司组织的线上活动的问题,张小东有义务参加和配合,但是有一票否决权。当然,张小东承诺,正常情况下自己一定会全力配合,毕竟谁会跟钱过不去?
人逢喜事精神爽,签了合同之后张小东的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孟青青这个人还是不错的,很坦诚的跟张小东说了,公司以后的活动可能会用到张小东的吉他。对此张小东没有太大的异议,正常情况自己还是会配合的!另外孟青青告诉自己,很快公司会给张小东订一套顶级的主播音响录像设备和电子设备,以便于更好的直播。同时也希望张小东能够租一个好点的房子,或者买一套房子。
毕竟如今的直播间等级高了,同时在线20000万人,再加上公司马上就要大力推荐了,那么以前的出租屋和装修就有点太寒碜了!!
(merrychrist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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