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九章 侬第波市场(2)-《剑与岚》


    第(2/3)页

    米兰达赶紧又说:“不管怎样,现在的状况就已挺好!有名师指导,巴伯自己也肯努力上进,前途是光明的可见的,再没什么不可满足的了......”

    “名师?”叶孤云挑了挑眉。

    “沃卡尔先生难道不是名师吗?”米兰达答道,“就是脾气稍稍古怪了一点,不太好相处......嘻嘻,巴伯最近老跟我抱怨,沃卡尔先生现在是越来越严厉越来越暴躁了,开始不讲道理,动不动就骂人,就像、就像更年期的大妈~!唔,我不该取笑他的,也不知道他有什么烦心事......”

    沃卡尔?烦心事?呵......

    心念一动,笑眯眯地,叶孤云向米兰达说道:“让巴伯来找我吧!我们总是要见面的,毕竟,我们已经是亲人了,不是吗?”

    一番话,说得米兰达脸红红的。

    “而且,名师?呵......”叶孤云扯起嘴角,神色自有骄矜,“难道新月城中还有谁能比我更有资格称作名师的吗?还是说,你们认为沃卡尔比我更优秀更适合?”

    “不!不!”米兰达的脸色涨得通红,不是羞怯的红,而是激动的红,因为她已听出了叶孤云的言外之意。

    “我猜我有很多东西能够教给巴伯,前提是,他愿意向我学。如果他不是笨蛋的话,他应该知道作何选择。呵,‘靠姐夫’?有的靠为什么不靠?所有的这类冷嘲热讽不过是那些羡慕而不可得的鄙薄之徒用以泄他们那点阴暗猥琐的情绪的无聊之语而已!任何时候都不必在意!”

    “啊...是!”

    ......

    侬第波市场到了,第一眼便能感受到这里的独特氛围。

    因为贩售的物品之别有特色(的缘故),这里自然而然的就会笼罩于一片神秘、幽暗乃至是阴深诡谲的气息之中。而此时这里还添上了一层意料之外的寂静,烘托着固有的若般气息,竟隐隐地透出了一股森冷可怕的感觉。

    想了想,原因倒也不难想到。

    缘何寂静?人太少了!

    缘何人少?不正是因为这里一直以来的主要客户群体——自五湖四海汇聚于新月城的大群冒险者现在十之**都被关进监狱里啰!

    看到这里惨淡的人流,就能知道这里的摊档主最近的这些日子一定很不好过。

    叶孤云才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泰勒和米兰达都被这里的古怪氛围弄得怯怯的,不想让她们再多担惊,所以只求尽快将东西买到。

    要买的不过是零零碎碎杂七杂八的一些东西,自当没必要走进那个如今已转入高大上路线只贩售高等级魔法装备、道具和材料的真正的(也是狭义上的)侬第波市场,就在其外围找那些集聚而来的靠贩售低劣装备、基本材料和零散杂货讨生活的小摊档便已足够——当然,这些小摊档里头也是能淘到好东西的,就看你有没有那个眼力了。

    叶孤云特意找了一个摊档,说是特意,是因为其店主的外型,五大三粗的一个壮汉,实在与周围的环境和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看起来尤为醒目。

    “什么?你要黄鼠狼尾尖的毫毛?”那店主将脸拧成了一个皱橘子,满是奇怪与纠结,“原谅我罗嗦几句,客人,你要这个做什么?没听说那个法术要用到黄鼠狼尾尖的毫毛作为施法材料的啊!它似乎也不能用作附魔或者别的......嗯?还是说,你研究出了什么新的秘法?好吧,我知道我不该打探这些......”

    做什么?做笔咯!毛笔!狼毫笔!

    是的,耳熟能详的狼毫笔是用黄鼠狼尾尖的毫毛制成,而不是望文生义以为的狼毫......

    叶孤云淡淡的说道:“若是没有,换作野兔项背之毫也无不可。”

    野兔项背之毫,色呈黑紫,故又叫紫毫,“坚韧而锐利”,做成的紫毫笔实际上要比狼毫笔更高一档。前世之世,因野兔只有项背之毫可用,使得紫毫笔比狼毫笔更为昂贵难得,但现在显然不一样了,谁知道这个世界里黄鼠狼和野兔哪个更为稀罕?

    店主直挠头,心里头那叫一个犯难,他已经认出了叶孤云——新月城里大概也没有人不能认出着装风格如此鲜明独特的席顾问大人,他万分想要做成和这位大人物的交易,就算不为补救一下最近凄凉无比的生意,能攀上这位大人物的关系也是极好的,只是......他这里确实没有那些个莫名其妙的的毫毛。

    眼珠一转,店主想到了主意,只是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被席顾问大人身旁的那位漂亮的不像话更像是贵妇而不是侍女的侍女破坏掉了。

    几不可察地扯了扯叶孤云的衣袖,米兰达柔柔地说道:“老爷,也许我们应该到牲畜市场看看,我想在那里应该很容易找到黄鼠狼和野兔......”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