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用一生换一次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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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慕风被他高尚的品格给震得全身抖了抖。
许飞扬说:“那就让他在演唱会上唱歌。”
邵慕风说:“他那嗓子也不算太破,拿到演唱会上,底下坐的全是歌迷,肯定得捧他场,那不是活生生的把存在感送给他品尝吗。”
席添说:“慕风,你就直接说你是什么意思吧。”反正别人想的你都不满意。
“要我说啊,唱歌太俗套,还不如让他跳个舞呢。孔雀舞国标舞拉丁舞街舞甚至钢管舞,都可以。绝对能值回票价,对得起买票观看的人。”
志毅第一个举手赞成:“这个好这个好!我要看他跳舞!最好是钢管舞!”
安翊撇嘴:“舞台上哪来的钢管?你再瘦一点再拔高一点,倒是可以当根钢管。”
“那就肚皮舞!穿上那叮叮当当的衣服,披上头纱,再画个艳妆,那小腰扭啊扭啊,哇塞!”
众人都在各自脑中勾勒了一下那幅画面,许飞扬和邵慕风忍不住笑,席添则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起身远远地躲到一边去随手捞起一份报纸来看。
安翊敢立军令状也不是没理由的,他从小就是孩子王,尤其是男孩子,基本上只要呆在一起3分钟,就会成为他的小跟班,跟得义无反顾。上学前,只要妈妈一把他带到小区的公园里玩耍,其他男孩子们就会立刻跟他玩成一片,摸爬滚打东奔西跑的各种游戏玩得不亦乐乎。上学后就更上一层楼了,从来不是班干部,可是说话的份量比任何一个班干部都重,带领着全班同学一路玩到底,偏偏成绩又是最好,其他同学功课上有问题都喜欢去问他,他也乐意回答,结果他们班的总体成绩在全年级也是响当当的,老师们对他那是又恨又爱。
现在上了大学,他平时除了上课时间难得出现在校园里,虽也有宿舍但很少去住,可即使如此他跟他们班的男生仍然几乎都已打成一片,甚至还将魔爪伸向了同学院其他专业的学生。这份拉邦结派的能力,实在没什么理由怀疑他骨子里天生的搞定男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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